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丽水市中医院委托,就丽水市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SF-LSZY-2024N01 二、项目概况: 1.2年采购预算为预估值,具体数量金额根据医院实际需求确定。 2.本项目通过公开竞争选择2家供应商。 三、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两年服务期满后,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合同履行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考虑续签合同(一般不超过1年)。合同期内,因政府部门调整中药配方颗粒采购有关政策的,从其规定。 四、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五、本项目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投标。 4.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备中药配方颗粒生产资质,并在国家药监局官网完成品种备案,满足《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相关要求。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19日下午5:00时截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本项目报名资料允许投标单位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采用EMS或顺丰快递,邮寄送达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502室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收人:何女士,联系方式:***********。)或现场报名(杭州市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502室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资料经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单位报名的邮箱。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书面说明。 3.报名时需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国家药监局官网药品备案截图、在浙江省销售备案凭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邮箱等(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请在投标前缴纳至以下账户(需备注项目名称和报名单位(可简称): 开 户名称: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 账 号:571911912410201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于2024年2月21日下午1:30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848号飞达国际大酒店4楼1号会议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十、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发布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丽水市中医院:/ 十一、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均须参加开标会议。 2.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采购人有权在中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中标后无法提供投标文件中复印件的相应原件的:(1)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2)违法违规的报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丽水市中医院,联系人:邱老师,联系电话:15990896661。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13484381717。 丽水市中医院 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6日 |